2016年5月12日CFDA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我们微信号推送过新注册改革分类下机遇与挑战,认为2类改良型新药可能会引发将引领新一轮研发趋势,新2类产品的开发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而这种改良型高端制剂的研发必然涉及到新辅料材料的应用,由于药用辅料的品种和规格众多,功能指标差异,药物制剂研发重点就是辅料的筛选与处方工艺的优化。上周微信推送对《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思考篇,文中就涉及辅料和包材的要求的地方。进行了一个初步的解读,本周通过对药用包材和药用辅料结合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学习和同行的交流,我们认为对于药用辅料、药包材注册申请的技术审查,应与相应的药物制剂进行关联,即把药品视为由化学原料药、辅料、包材共同组成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各个组分的作用彼此关联,需要进行整体系统的管理。今天结合辅料和包材这个话题继续思考,就药包材和药辅料征求意见谈一下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感想。以下所述只是本人一点点拙见和理解,不能代表本人所在公司的观点,不足之处还请广大同行批评指正。
关于“意见”的主要特点和看法
1:药包材和药用辅料应符合药用要求。
我的看法:所谓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符合药要求,就如同药品生产一样对起始原料的来源、生产过程要求、标准制定、检验程序、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有相应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和风险控制。
2:不再单独核发相关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备案制。
我的看法:目的是采用关联审评的方式,使制剂审评更加科学、合理。简化审批审评流程,提高效率。如:第一家申报的企业,专家审评时候认为有必要,可对辅料供应商进行审查。这家通过后,其他用户再使用这一辅料时申报同样用药途径制剂时,审评员可以调来这已经通过审查的材料,进行对比确认即可,这样实际上简化了审批和审评程序。这样同步关联审评可以一次把制剂、辅料、包材存在的技术问题,一次审批完成,节约了审评资源,缩短了审评时间,加快了审评审批进度。而备案制,只不过是关联审评有效实施平台而已。
3: 已获得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不再进行再注册。国产药用辅料应在2018年1月1日前按照新的申报资料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我的看法:时间限定是为了加快备案制度的实施,有望更快使中国版DMF得以实施的必要的过渡。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年实践结果看,DMF是关联审评一个很好的组成部分。DMF体系源于美国,其在促进药品创新研发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类似DMF的管理体系更能发挥出辅料对制剂研发的支持作用,关联审评审批相关办法中若采用类似DMF体系的设计,可能会对制剂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主体意识会有很大帮助。
4: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时,应主动开展相应的评估,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并按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资料。
我的看法:制剂生产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生产高质量安全药品的首要责任。辅料和包材与制制剂生产企业捆绑在一起对药品质量负责。比如:XX药业生产了一种新型QDF胶囊,那他就应该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并向食药监管部门提供上述要求的材料。有一个担心哦,若是辅料和包材企出现质量问题,药企可能就会有大批被迫躺枪。为防止上述现象出现,这要求药企和辅料包材企业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而监管的力度也会空前的严格。
5:应加强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供应商审计。
我的看法:制剂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应该自己做好包材和药用辅料的审计工作,应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高标准的第三方审计。这可以参考国外的一些做法是,购买第三方服务例如:2014年1月BASF公司与Excipact项目组联合宣布,BASF公司生产于Ludwigshafen的聚乙烯吡咯烷酮聚合物药用辅料产品(Kollidon®)已经通过Excipact认可的授权审计方MDC公司的审计,并取得了Excipact辅料第三方审计认证证书。由此可见第三方审计将会大有市场。这里要说明下哦经过第三方审计的产品不能就此认为万事无忧了,一旦这个产品出了质量或者安全性问题,第一负责人制剂企业是要负全责的,而不是审计的第三方哦。
6: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我的看法:药包材和药用辅料与制药企业会受到国家同样的待遇和监管要求。药包材企业和药用辅料企业同时还会受到下游制剂企业监管。双重监管之下,对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安全性会有极大好处。
一点感想
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获得实施这就意味着要建立一个高效完善的备案人的信息存储数据库和药用包材和药用辅料数据库,以及药品质量安全评价信息数据库。而且上述数据库还要和制剂产品相互关联,应实现药用辅料注册批准信息资源共享,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获取企业、品种注册及变更信息,根据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怎么看都要有个一个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来维系。好在这都是技术上的问题,随着大数据和云技术成熟运用,随着配套措施的出台构想都会逐一落实,平台的建设,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关联审评可同时指出制剂、辅料和药包材存在的技术问题,几次申报审批变为一次完成,可以缩短审评审批时间,加快审评审批进度。但是实施关联审评审批后,国内的辅料企业应该能积极配合提供自己的产品的资料,涉及到使用进口的辅料额需要制药企业获得对方产品资料,那涉及到的包材和辅料的采购平台的建设也是企业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在征求意见稿颁布的同一天5月12日,包括上海医药、广药白云山、南京医药、哈药股份、天津医药、重庆医药在内的国内六大医药巨头在上海签署《筹建联合医药平台合作备忘录》,似乎给了我们一个答案。
六家巨头达成初步共识,拟共同出资5亿元,设立六方联合采购平台,开启竞合新模式。其中一点我们注意到以工业原辅材料集中采购为合作点,减少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对企业影响,降低生产成本。在业界看来,六方合作将提升企业在商品、原材料采购谈判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统一谈判、统一采购形成的规模优势将提升产品引进能力和议价能力,又能有效降低自有品种在相关企业的准入门槛,最终实现采购和运营成本降低。
这也许是巧合吧,企业真是与国家政策面合拍呀。在我看来这是业内巨头掌控关键原辅料迈出的关键一步,那接下看点在于国家如何借助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这个契机来统一和规范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巨头的动向似乎告诉了我们什么。下一步如何?嘿嘿让我们拭目。我们还可以预想:这个关联审评的实施,可能有利于国外的辅料厂商,例如BASF、DOW、JRS、信越、卡乐康的众多新辅料产品通过备案制快速地进入到国内,会对国内的辅料厂商尔康、山河、展望等造成什么样的压力和动力呢,这个影响如何?有待进一步观察。各位同行你怎么看?